干部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信息表姓 名(干部签名) 填表单位(盖 章) 中共莱西市委组织部制二O一四年二月说 明1. 该信息集用于描述该人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自然情况、社会情况、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基本情况。该信息集是多记录信息集。每一记录记述该人家庭中一名成员或社会关系中一名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当前状态。2. 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直系血亲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主要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主要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其中,配偶、子女、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姨舅及其配偶必须填写,其他社会关系中有社会公职的必须填写。3. 工作单位要详细,职务要具体,不能笼统填写“xx(单位)干部”。已退(离)休或去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