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年产通用设备及配件 2 万套项目建 设 单 位(盖章):无锡市志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8 年 8 月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年产通用设备及配件 2 万套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市志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周国昌 联系人 莫琨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坊前镇坊广路 6 号联系电话 13585077204 传真 88278207 邮政编码 214011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坊前镇坊广路 6 号立项审批部门 无锡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代码 2018-320214-34-03-533621行业类别及代码 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建设性质
2、 新建项目类别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建筑面积(平方米) 1163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2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7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10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见第 2 页“表 1-1: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第 3 页 表 1-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 360.1 蒸汽(吨 /年) 电(万度) 5 燃气(吨 /年) 燃煤(吨/年) 其他 能源总消耗量折合标煤(吨/年) 6.145废水(工业废水
3、、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仅产生员工生活污水 324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接管口,进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经梅花港进入沈渎港,汇入京杭运河,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很小,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2营运期主要材料和主要设备1、建设项目原辅材料用量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 原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最大储存量 储存方式 来源及运输1. 冷轧板 吨/年 200 30 吨 堆放 外购、汽运2. 不锈钢板 吨/年 100 20 吨 堆放 外购、汽运3. 铝板 吨/年 5 1 吨 堆放 外购、汽运4. 型材 吨/年
4、 10 1 吨 堆放 外购、汽运5. 水溶性乳化液 吨/年 0.005 0.01 吨 10kg/塑料桶 外购、汽运6. 焊丝 吨/年 1 0.2 吨 5kg/卷 外购、汽运7. 液氧 吨/年 3.5 0.36 吨 400L/气罐 外购、汽运8. 液氮 吨/年 8 0.65 吨 1000L/气罐 外购、汽运9. Ar 吨/年 2 0.5 吨 40L/钢瓶 外购、汽运10. CO2 吨/年 0.5 0.1 吨 40L/钢瓶 外购、汽运11. 润滑脂 袋/年 1 1 袋 500g/袋 外购、汽运12. 螺丝螺帽、工业锁铰链 套/年 若干 堆放 外购、汽运原辅料理化性质:(1)水溶性乳化液:浅黄色液体
5、,有轻微气味,pH(5%稀释液)、比重 1.053(水=1);组分特殊醇胺 10-20%、羟酸 1-10%、水溶性润滑剂 1-10%、硼酸盐 1-5%、胺盐 1-10%、表面活性剂 1-10%、取代胺基衍生物 1-10%、余量为水。(2)润滑脂:是一种稠厚的油脂状半固体,用于机械的摩擦部分,起润滑和密封作用,也用于金属表面,起填充空隙和防锈作用,润滑脂主要是由稠化剂、基础油、添加剂三部分组成。润滑脂中稠化剂含量约为 10%-20%,基础油含量约为 75%-90%,添加剂及填料的含量在 5%以下。32、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1-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套)1.
6、 激光切割机 HSG3015A 22. 数控转塔冲床 ET300 13. 雕刻机 NRT1325 14. 折弯机 NJSM 15. 折弯机 PR6C 16. 金属圆锯机 FHC-BL18 17. 金属圆锯机 Y315 18. 剪板机 QC12Y 19. 普通冲床 JA-40 110. 普通冲床 JA-20 111. 台钻 ZS41168 412. 摇臂钻 Z32K 113. 压铆机 RN5T52DLM 214. 氩弧焊机 WSM-315 915. 气保焊机 XKR-350 616. 空压机 BD-20A 117. 手持磨光机 GWS6-100 1518. 滤筒式除尘器及配套风机 2工程内容及规
7、模1、项目由来无锡市志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通用设备及零部件生产的民营企业,现拟租赁钱小平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坊前镇坊广路 6 号的标准厂房约 1163 平方米用于生产和办公,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通用设备及配件 2 万套。本项目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5 万元,占总投资 3.75%。厂内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如下:4表 1-3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评类别项目类别 报告书 报告表 登记表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69 通用设备制造及
8、维修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 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 仅组装 的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和喷漆工艺,有除组装之外的其他工艺,无锡市志昌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 1971 号)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及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通用设备及配件 2 万套项目行业类别: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坊前镇坊广路 6 号投资总额: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7.5 万元,占总投资的 3.75%劳动定员:厂内
9、职工定员 20 人工作制度:年工作 300 天,采用白班 8 小时工作制生产生活配套:本项目不设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员工用餐由外卖快餐公司提供,快餐包装均为一次性可降解餐具,使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涉及餐具的清洗工序,无食堂含油废水产生。3、项目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坊前镇坊广路 6 号,详细地理位置见图 1-1。 项目北面紧邻拓创环境工程设备公司,南侧紧邻无锡市坊前锡沪制品厂,西侧隔园区道路为天奇电梯装潢公司,东侧隔园区道路为新吴区丰凌旺机械厂,周围环境详见图 1-2。本项目租赁厂房面积约 1163 平方米,为 1 栋主体结构为一层的厂房(东面局部为 2 层
10、,1 层为仓库、二层为办公区及装配区),生产车间内自西向东主要布置金属圆锯机、压铆机、激光切割机、钻床、折弯机、冲床、剪板机、雕刻机等,本项目平面布置见图 1-3。54、项目主体工程及建设规模表 1-4 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年产通用设备及配件 2 万套项目 通用设备及配件 2 万套/年 2400h5、公用及辅助工程本项目建成后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1-5。表 1-5 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项目名称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材料堆放区 17m2 贮运工程仓库 73m2 给水 360.1t/a 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排水 324t/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11、预处理达标后,排 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公用工程供电 5 万度 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下料烟尘 风机 1 台,风量 2000m3/h 设备自带集尘管道+滤筒式除尘器+15 米高排气筒 FQ1 排放废气 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风机 1 台,风量 2000m3/h万向吸臂+滤筒式除尘器+15 米高排气筒FQ2 排放废水 生活污水 324t/a 化粪池,依托租赁方一般固废堆场 10m2 外卖或废品单位回收危废堆场 4m2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固废生活垃圾等 带盖、不泄露的收集桶车间设备 降噪 22dB(A) 车间墙体隔声空压机 降噪 21dB(A) 设置空压机房、设置橡胶减振垫冲床 降噪 6dB(A) 设置橡胶
12、减振垫噪声风机 降噪 15dB(A) 安装消声器环保工程振动 冲床 减振 20-30dB 设置橡胶减振垫6、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9 号令公布,根据 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
13、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6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 年 1 月)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本项目已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经无锡新吴区经济发展局同意,予以备案(备案号:2018-320214-34-03-533621)。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7、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新增用地
14、,租用钱小平的个人厂房进行生产。经查阅,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苏国土资发 2013323 号 )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政策。根据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农丰居(村)民委员会、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本项目厂房用地位于江溪街道农丰工业园区内,其土地属于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农丰股份合作社,为集体土地,其厂房由钱小平出资建造,该地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正在办理中。8、与环保规
15、划相符性分析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 号),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 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7(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
16、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排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设排污口,固废出售给废品公司回收或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省第十二
17、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修订,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三级保护区中禁止类,满足上述条例的要求。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18、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8(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本项目距离太湖(梅梁湖)岸线约 10.7km,距离望虞河 岸线约 12.4km,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以及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的项目,
19、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的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接管口,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梅村水处理厂,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管网已到位,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规划。无锡新区总体发展规划(2005-2020)- 污水工程规划图见图 1-4。9、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对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经查阅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及 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详见图 1-5),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距离该管控区约 10.7 公里。因此本项目
20、选址不在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要求,表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评价区域内梅花港 W2 断面 COD、氨氮、总氮指标监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其余因子均能达标,属于典型有机污染。超标主要原因是在整治之前,河道两侧有一定居民、企业,废水排入河道,导致水质超标,虽然现已实施整改措施,两侧居民和企业废水均接入污水处理厂,河道水质恶化情况得以控制,但是该区域水质情况由于长
21、期历史原因,无法较好满足标准要求,区域应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的综合整治。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3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给水来自市政管网,可满足本项目的供水要求;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提供,能满足本项目的供电需求,资源利用均在供给范围内。(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9根据无锡新区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要求,对照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1-6 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一览表序号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
22、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及配件加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要求2 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 两高一资” )项目 本项目为通用设备及配件加工项目,不属于 “两高一资”项目,符合要求3 禁止建设增加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4禁止新增化工企业项目(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现有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产能规模、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和智能化提升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5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本项目不使用原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6 禁止引进不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不满 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满足江溪街 道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要求7 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未落实的项目 本项目为简单机械加工项目,不属于环境污染 严重项目,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