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文言虚词(28个)之其以于而 则者也焉因 且乃矣乎所 哉夫遂虽然 故苟会或诸 盖若为(一)之 1. 用作代词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义,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具答之。桃花源记;彼竭我盈,故克之。曹刿论战 2. 用作助词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公输 ;何陋之有刘禹锡陋室铭(三)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译时可省去。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陋室铭(四)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