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 年全省茶叶加工工竞赛规程一、竞赛项目茶叶加工工,个人赛。二、竞赛标准以国家职业标准茶叶加工工(三级)要求为依据,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相关内容。三、竞赛内容和方式竞赛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两部分进行。竞赛总成绩按百分制(100 分)计,理论知识占 30%;技能操作占70%。(一)理论知识竞赛范围包括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茶叶加工工规定的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相关知识。试题由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农业-379)负责命题,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三种,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卷面总分为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由
2、 2 名老师做好监考、评卷、复核、计算、登统等工作。(二)操作技能竞赛形式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现场选手每人配置同样的鲜叶原料和制茶用具。在规定时间内,手工用电炒锅,将规定的茶树鲜叶原料炒制成扁形绿茶。竞赛时间 180 分钟,满分 100 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技能评判包括三个部分:1.加工操作过程评分,占技能操作总分的 25%;2.茶叶成品品质指标测定评分,占技能操作总分的 5%;3.成品茶感官审评评分,占技能操作总分的70%。(三)竞赛裁判聘请省内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行业专家、高等院校教师为裁判员。(四)操作技能竞赛评分标准和细则1.实际操作部分评分标准总分值为 25 分
3、。由裁判依据参赛选手加工工艺及技能是否科学、合理、熟练等进行现场巡回打分,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具体分值如下:工艺流程:是否规范、合理。最高分值:6 分;杀青技能:是否熟练、程度准确到位。最高分值:7 分;做形技能:是否熟练、程度准确到位。最高分值:7 分;干燥技能:是否熟练、程度准确到位。最高分值:5 分。2成品茶品质指标测定评分标准总分值为 5 分。具体分值如下:茶叶含水量(用水分快速测定仪测定):4%-7%(含 7%),分值:2 分;7%-9%(含 9%),得 1 分; 9%以上或 4%以下,不得分。碎末茶含量(用碎末茶测定仪测定):6%,分值:3 分;6%-8%(含 8%),得 2 分;
4、8%-10%(含 10%),得 1 分;10%不得分。3成品茶品质审评评分标准总分值为 70 分。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遵照 GB/T 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的规定执行,由 3-5 位裁判对参赛选手加工完成的成品茶样品(须进行两次编码)参照扁形名优绿茶品质标准开汤审评,按外形、汤色、香气、滋味和叶底“五因子” ,采用百分制,审评 排序打分。各项审评因子的权数分配为:外形 25%,汤色 10%,香气 25%,滋味 30%,叶底 10%。将单项因子的得分与该项因子的评分系数相乘,并将各个乘积值相加,即为该茶样品质审评的总得分。4总成绩计算竞赛总成绩=理论知 识得分30%操作技能总得分70%;操作技
5、能总得分=实际 操作过程得分+成品茶品质指标测定得分+ 成品茶感官 审评得分。5成绩评定要求以选手总分的高低次序确定名次。若选手总分相同,则以制茶品质得分高的名次居前。若选手总分相同,制茶品质得分相同,则以茶叶加工实际操作得分为序。四、操作技能相关事项(一)技能操作比赛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手工用电炒锅,将规定的茶树鲜叶原料炒制成扁形绿茶。1.参赛选手均以手工炒制,不得用机械辅助。2.应在宣布比赛开始之时起 180 分钟内完成 1.5 公斤茶鲜叶的炒制。中途不得换人,不得调换鲜叶,不得挑剔茶叶。3.炒制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卫生,不准抽烟。4.炒制完毕后,即交工作人员编号封样,不得簸片割末,不得调换茶叶
6、。(二)技能操作比赛设备及用具1.炒茶用具:扁茶专用电炒锅、擦布、刷子、制茶专用油脂、畚斗、扁框,供电设施。2.炒茶原料:茶树鲜叶,并经适度摊放。3.装干茶样品塑料袋(每位选手要求 1 只),标签纸或记号笔。4.茶叶场所及评审用具(一套)(1)评茶台:高度一般为 0.85m0.9m ,宽度 0.6m,光线应能满足检验要求;(2)评茶用具:茶样盘、审评杯、审评碗、汤匙、叶底盘、吐茶器具、称茶器(感量 0.1g 天平)、计时器、扁形茶感官质量评审要点与分值记录表、抹布等。5.茶叶品质指标检测:茶叶水分快速测定仪(DS-100)2台、电子台秤(承重范围 10g-30Kg,用于 鲜叶原料和干茶称重)、碎末茶测定仪(CFJ-II )2 台。(三)其他参赛选手不得穿有单位标识的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