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7 年上半年全市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工作检查企业自查表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工程监管行政主管部门: 2一、建设单位自查情况登记表建设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序号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1 是否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发包合同中列明实施实名制管理并于申请施工许可时附上细化方案的条款; 是 否2是否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时签署承诺书 ,承诺对其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工作进行统筹,并协调、检查、督促在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均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是 否3是否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
2、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中,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款项比例以及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是 否4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是否已自行统筹落实分账管理或已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分账管理; 是 否5在支付建设项目款项时,是否按照约定或规定的比例拨付工人工资到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 是 否6 是否对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是 否注:1、企业针对问题自查后,符合要求的在“是”中划“”,不符合的在“否”中划“”。 3二、施工单位自查情况登记表施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序号 自查项目 自查
3、内容 自查情况1 是否使用施工现场门禁设备、识别设备进行实名制信息采集; 是否2 设备是否与“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与分账制管理平台”对接; 是否3 是否采用人脸、虹膜等成熟、高效、便捷的识别设备; 是否4 是否依法与招用的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 是否5 是否建立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是否6 是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配备实名制管理使用所需的软硬件; 是否7 是否建立健全人员登记、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 是否8 是否配备劳资管理员,对人员进行管理,并监督分包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是否9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实名制采集信息是否完整,包
4、括人员信息、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证书、注册证书、工种、工作经历和业绩、个人证件照(近照) 、签名、联系电话) ;是否410 劳务工人的教育培训是否已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 是否11是否聘用未经安全教育且未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的劳务工人; 是否16将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是否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对其他施工单位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款项方式以及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是否17 是否按照约定或规定的比例拨付工人工资到其他施工单位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 是否18 是否与招用的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计
5、算方式和工资支付日期并严格履行; 是否19 是否在建设项目动工之前,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 是否20是否按照“及时支付、按时结算”的原则,依据考勤记录,通过银行“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是否21 是否向建设单位提供工人工资支付银行明细表; 是否22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工人工资分账管理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少于应发工人工资总额的,是否按时补足;是否注:1、企业针对问题自查后,符合要求的在“是”中划“”,不符合的在5“否”中划“”; 2、每一个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分别填写此表。6三、建设单位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表建设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注:此表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甲指分包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此表可以自行复制填报。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123457四、施工单位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表施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注:此表由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填报,并督促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此表可以自行复制填报。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