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 年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 2017 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东北大学关于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意见 (东大教字201457号)和关于启动 2018 年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1849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 级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如下。一、分流原则(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大一学年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和材料物理四个本科专业进行专业分流。(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专业分流工作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
2、,公平、公正地推行。二、组织机构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秦高梧 张玉宝副组长:蒋 敏 贺 翔成 员:茹红强 申勇峰 陈岁元 李晓东 丁 桦 李英龙赵宪明 班春燕 李小武 孙本哲 张 林 杨明凤关录奎 吴 镝三、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专业分流对象为 2017 级材料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共 415人。定向培养学生(国防生、定向企业学生、预科转正入学学生、内地新疆西藏班等四类学生)和在分流确定专业后降到2017 级的降级生不参加分流。目前,材料类 2017 级参与分流学生 391 人。招生大类 对应本科专业 计划人数材料科学与工程 127材料成型及控制工
3、程 14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卓越班)35功能材料 58材料类材料物理 30 四、专业分流操作细则(一)填报专业志愿。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12 日,学生网上填报专业志愿。除定向生外,每人填报五个专业志愿,分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和第五志愿。7 月13 日学院导出报名结果并公示。(二)志愿调整。8 月 4 日,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上公布 2017 级材料大类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学生可根据自己绩点排名情况在 8 月 5 日至 7 日调整志愿。(三)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申报第一志愿人数小于等于分流限额时,全部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
4、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按照“学分绩点”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若第二志愿未录满,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三志仍愿填报该专业的同学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依此类推。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者没有填报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配专业。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大学物理、高等数学的学分绩点高者排序在前。(四)托福成绩 90 以上(包含 90)或者雅思成绩 6.5 以上(包含 6.5) ,且无不及格记录的学生,不受成绩绩点排名限制,可以在所属大类对应的本科专业中优先选择专业。(五)8 月 10 日,学院确定分流结果
5、并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8 月 10 日至 12 日) 。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同学,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教学办提出申诉意见。五、分流工作进程时间 工作进程6 月 8 日-6 月 29 日 开展专业宣传活动7 月 10 日-7 月 12日学生网上报名。其中满足“优先选择专业”资格的学生,需要提供托福或者雅思的成绩证明到教学办(知行楼 422) 。8 月 4 日 学院网站上公布学生学分绩点排名8 月 5 日-8 月 7 日 志愿调整8 月 10 日 学院确定分流结果并公示六、其他说明(一)学生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或者不报名者,视为放弃选择权
6、,由学院统一调配。(二)目前已办理休学的 2017 年入学学生,不参与 2017级分流。2016 年及以前入学、现学籍在 2017 级的学生,因参军、休学等原因未参加专业分流的,随 2017 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在分流确定专业后降到 2017 级的学生不再参加专业分流,就读原专业,参与分班。定向培养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无需填报志愿,不允许转专业,但参与成绩排序。其中,定向企业学生、预科转正入学学生、内地新疆西藏班三类学生参与分班。(三)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四)专业分流结束后,学生仍可申请转专业,但不允许在材料类专业之间转专业,具体规则详见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 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六) 咨询电话:杨老师 024-83687590吴老师 024-8369199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二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