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考情分析】在重量级税种“企业所得税”回归后,本章内容显得如此之丰满,经济法基础三分天下有其一。企业所得税本就为难度最大的税种,且教材涉及内容十分广泛,同学们应将备考复习重心放在基础知识上。 个人所得税部分知识点较为散乱,在授课过程中,我们将打破章节顺序按个人所得税税目重新归纳整理。 在2015年的备考复习过程中同学们应注意二税并重,而不能仅仅侧重于企业所得税。 【章节框架】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知识点、纳税人()(09、13年判断;14年单选)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注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1.分类(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