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法律关系u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u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u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u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u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u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u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u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仲裁(书面形式订立) 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u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u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u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u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u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u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u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u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