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江工艺副总经理工作权责(主管营销中心)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岚江工艺治理结构,明确副总经理在本公司经营中的责权利及工作程序,保证其依法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承担工作义务,保障本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公司副总经理由投资人或总经理提名,投资人审批任命。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2年,可以连聘连任。第四条 公司实行管理人员逐级负责制,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第五条 副总经理职责负责营销中心的日常管理活动、营销实施工作,保证营销中心经营目标的实现与营销任务顺利完成。其工作包括:一、主持公司营销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营销实施工作,并定期每月向总经理与投资人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营销中心的各项决议,并定期每月向总经理报告;三、组织拟订营销中心的年度各项营销任务,并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包括:1、营销中心年度产品销售任务;2、营销中心年度产品销售任务实施计划;3、营销中心年度市场调研计划;4、营销中心年度费用预算5、营销中心其他重大调整方案;四、在投资人授权的范围内,副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