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工程师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支持工程技术人员正确行使职权,协助落实好知识分子政策。2、在厂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工厂设计、工艺、质量及技术管理工作,直接领导技术科。3、组织编制企业长远和近期技术发展规划,制定科研规划和技术改造规划, 4、领导有关部门制定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及质量改进措施计划,组织解决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管理的技术业务指导。 5、负责审批科研、新产品开发和工艺工装的方案设计、设计总图、产品技术条件及关键件的工艺规程,并主持技术鉴定会议。6、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领导编制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定期主持召开生产技术准备会议,检查督促并组织确保新产品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的实现。7、组织制定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能源、提高工效等的技术组织措施。8、组织做好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技术工作。9、负责组织对机械设备作出重大革新改造和技术鉴定等工作,参加机械设备(包括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10、负责建立健全全厂技术管理、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