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加班管理制度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室内作业的工作人员。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二) 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3. 加班时间以3小时起计,3小时内不算加班,加班满3小时按半个工作日计。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1. 工作日夜晚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每6小时记1个工作日。2. 双休日加班:(值班除外)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