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管理办法及制度一、印章管理办法项目经理部的印章是公司重要无形资产,它既是经理部行使政令的权利标志,又是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的信记。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严肃政纪,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印章的制发、启用1、 印章的刻制、启用,采用下管一级的原则。2、 印章制成后,由上一级行文发启用通知,并将印章下发使用单位、部门,通知下发后,使用单位方可使用。3、 经理部不得私自出据证明,供其他单位或个人刻制印章。第二章 印章的保管1、 印章的保管由项目总经理、项目常务副总经理设专人保管。职能部门的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2、 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具有保密观念。3、 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印章的正常、准确使用和存放安全,防止印章的滥用、盗用和遗失。第三章 印章的使用1、 公文经主管领导签发成文后用印。2、 合同、契约、约定、授权书等据有法律责任的重要文函,以及证件、申请表、各类报表等用印必须经项目总经理或项目常务副总经理批准。3、 各类便函、介绍信、证明信等一般日常事务用印,由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