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环境和公共区域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环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办公环境和公共区域管理包括环境卫生、环境标准化和安全管理。公共区域指公司厂区大门前至二号门、加气站所包括的范围和办公楼内会议室、卫生间、走廊、食堂、活动室等区域。第三条 公司办公环境和公共区域管理实行统筹管理、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公司各部门、车间、站均有维护办公环境和公共区域管理的义务。第二章 管理分工及职责第四条 办公室是公司办公环境和公共区域统筹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站负责本办公区域的环境管理,配合公共区域管理工作。第五条 办公室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实施环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车间、站环境管理工作。(二)负责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和公司公共区域环境管理工作。(三)负责办公楼安全和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四)负责公共区域规划,组织环境卫生清洁。第六条 安全保卫科监督、检查、指导办公区和公共区域安全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