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申请购买与领用管理制度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申请购买、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办公用品申请购买1、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本部门所需办公用品以办公用品申购单的形式上报公司综合办,综合办本着节俭的原则进行审核,统一申购。2、综合办统一各部门办公用品需求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每月28日前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上报公司领导批准,于次月1-5日内进行统一采购。3、办公用品购进后,由综合办人员按要求验收、登记、报帐,做到帐物相符。二、办公用品的领用(一)、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夹、剪刀、直尺、长尾夹、起钉器等。2、耐用办公用品各部门已发放的,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二)、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2、部门所需用品:传真纸、复(写)印纸、硒鼓、白板笔、文件袋、档案袋、垃圾袋等。3、个人所需用品: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透明胶、固体胶、钉书针、回形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