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条件教育信息化设备配备说明配备标准:1.学生用计算机室至少有一个按开设信息技术课年级最大班额每人一机配备,其余计算机室按平均班额每人一机配备;并按标准配备教师机、交换机及有关设备。2.按专任教师人手一机配备教师用计算机,并配置到教师办公桌。3.所有班级配备计算机、大屏幕显示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交互式电子白板或触摸式一体机)等多媒体终端设备,并与网络连通,实现多媒体“班班通”。可根据需要配备视频展台或数字摄像头;专任教师全部配备笔记本电脑的,教室内可不再重复配备计算机。4.实验室、史地教室、音美教室、多功能教室(综合电教室)、技术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等专用教室,每学科至少有一间配备多媒体终端设备。5.中学、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建有校园网,所有教学、办公场所均具备上网条件;其他农村小学建有局域网;偏远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上网。全县学校配备情况说明学生机:小学按照不超过30班级,按照最大班额配备一口,超过30班级配备最大班额一口和平均班额一口。初中按照不超过24各班级按照最大班额配备一口,超过24口按照每12个班级按平均班额配备一口。一贯制初中按照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