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建站流程1、申请人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应当向地区商务局报送以下材料,提供相应书面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包括:(1)县市商务局签署了意见的请示和县市商务局出具的选址考察意见;(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表;(3)企业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须说明企业的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加油站(点)情况及经营的具体方案;(4)企业的建站可行性报告(包括位置图、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效果图)(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6)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土地管理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或审查意见)。2、以上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商务局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补正内容告知书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内容。3、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后,地区商务局依据自治区加油站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商务厅。 4、区商务厅对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