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及范围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二、原则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3.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1. 工作日加班: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2. 双休日加班: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汇总。为了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