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生产区基本建设、改造施工、装置检维修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制定本规定。2 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各单位及进入本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3 职责3.1 安环部3.1.1是本制度的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3.1.2负责公司确认固定动火区。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动火申请,填写动火作业证,一、二级由安环部审批,特级还需总经理审批。3. 3.各部门在动火作业前制定可行的动火作业方案。3.4 各部门负责督促本单位动火安全措施的落实。3.4分析人员负责动火前的采样分析。3.5 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负责落实相应的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过程的安全。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动火作业等级的划分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三级。4.1.1 特殊动火作业a) 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