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指导书1.0 目 的1.1为了加强对公司施工或维修动火作业进行规范化安全管理,同时提高部门协调、施工便捷和应急管理能力,保障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0 范 围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动火作业(本指导书中2.2条规定除外)。2.2本制度不适用于本公司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点。2.3 外来供应商进入本公司施工的动火作业(包括切割作业及一切会产生火花的作业)同样以本指导书规定为准。3.0参考文件 3.1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规范(HG30010-2013)3.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0.审批权限 3.1特级危险动火作业审批: 签核到主导安全的副厂长级 3.2一级动火作业审批: 签核到安全部主管或总监3.3二级动火作业审批:安全员现场签核5.0定义和分类5.1 动火作业:公司除固定动火区之外的所有区域全部为禁火区,在禁火区进行各种焊接与切割作业、明火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