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动火专项施工方案为加强建筑工地防火管理,确保本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规范,特制订以下施工方案。一、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1、建筑工地必须实行消防责任制,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和人身的安全。2、工地的防火、保卫工作有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负责。责任人系该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承包负责人或土地承包负责人,责任人应根据建筑工地大小,及时配备值班纠察人员,该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保卫工作,选派专人管理。3、工地应该落实防火、保卫责任制,施工现场危险品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动用明火审批规章制度,及时配备值班纠察,监护人员,做到不定期地对工地各项规章制度的检查和有效落实。4、工地内易燃易爆仓库或场地所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对不再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清理和处理,工棚和临时宿舍内,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各类电器炉灶等。5、建筑工地临时动火,必须符合动火的规范要求,填写动火审批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动火。二、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施工现场应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