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制度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 用药制度 一、用药原则:1、尽量减少用药,确需用药,兽医指导。2、建立进货台帐记录,确保采购药品质量合格。3、所用兽药全部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