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合作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推荐应聘人员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按甲方填写的人员需求单(详见附表1)的要求,向甲方推荐应聘人员。第二条、乙方根据人员需求单为甲方推荐应聘人员,乙方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过程中不得向求职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招聘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其他单位的合法权益。第三条、甲方拥有对乙方推荐的应聘人员是否录用的最终决定权。第四条、对于乙方推荐的应聘人员,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 60日的,视为乙方向甲方推荐成功。则甲方应在当日向乙方提供推荐成功人员名单。第五条、服务费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用支付标准:乙方向甲方每推荐成功一人,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00 元。如乙方推荐人员入职后不满 60 日即离职,则视为推荐未成。二、服务费支付时间:应聘人员入职当日,甲方支付服务费用200元/人。入职满60日,甲方将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