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阔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关于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各项目经理、施工队长:为保证行业稳定,落实市建委相关规定有效实施。我公司决定建立季度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 例会依据例会制度的建立,是保证工作目标得以贯彻落实的有效措施,各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认真遵守会议各项制度,努力提高会议质量,及时宣传贯彻并落实。二、 明确会议人员以公司经理罗立忠为代表,组织各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三、 明确会议时间及地点时间:各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应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二十五号下午两点例会,务必在一点四十五前进入公司会议室。例会时间遇节假日顺延至上班当天时间。地点:公司会议室四、 明确会议内容以公司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代表,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做出明确工作汇报及工作目标总结,全体人员对上季度工作进行总结,考评,对下季度工作任务进行动员、调整和部署。各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要做好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培训、宣传工作。五、 制度实施此制度自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