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完善劳务派遣用工机制,合理有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确保优质、高效、安全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原则 (一)依法招收、择优录用、严格考核; (二)保持用工人数与实际工作量的适应性,充分利用资源;(三)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部门和所办公室会同劳务公司共同负责考核管理;(四)建立日常考核措施,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的素质满足工作的需要。三、劳务派遣用工范围 劳务派遣用工主要用于事务性工作、工作技能要求不高、不涉密的工作岗位,如:地籍档案整理、组卷、扫描、归档等工作。四、劳务派遣职责划分 (一)劳务派遣公司 1.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初选; 2. 负责劳务人员岗前的安全、基础业务能力培训; 3. 受理劳务人员纠纷和投诉,并会同用工部门进行调解; 4. 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及其他用工服务提供。 (二)用工单位1、负责审核劳务用工是否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