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输出协议甲方:乙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向乙方提供劳务输出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理、协商、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第二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输出员工,并按乙方需求数量及条件,负责招收符合条件的员工供乙方使用。第三条 甲方负责依法为输出员工(含乙方移交给甲方的与乙方不存在任何纠纷的原有人员)办理招工备案手续、劳动合同签订、鉴证、解除(终止) 等手续。甲方与输出员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在输出员工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订立。第四条 甲方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和标准为已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输出员工发放工资、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如乙方需甲方为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或补交社会保险),乙方需提供情况说明,经甲方同意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每个月员工增减变化的通知,核准并办理员工的调档、转移、社会保险及劳动人事其他各项服务。第六条 甲方对输出员工的工作、待遇等状态负有检查责任,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