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力的准备1、劳务的选择与评定(1)劳务的选择项目经理部应从公司合格劳务名册中进行选择,录用合格劳务名册以外的劳务工,应对其进行评定。(2)劳务的评定劳务的评定应以劳务集体形式进行,评定合格的劳务集体以项目部劳务清单的形式登记造册。1)对劳务集体的评定内容应涵盖如下内容:劳务集体中是否有未满18岁的劳务工;是否均持有相应工种上岗操作证的有效证件;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经验,工艺水平是否能够满足要求;班组管理能力、配合协调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识图能力、材料计算和鉴定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打架、酗酒等不良记录。2)对于特殊工种项目经理部应验证其上岗操作证。3)评定应在被评定人进场后十天内完成。(3)被录用人必须提供如下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相应工种的上岗操作证复印件;3)若项目所在地有特殊要求时,被录用人还应按要求提供健康证明、学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应资料。(4)项目经理部负责劳务选择的人员应核实被录用人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如:复印件与原件对照)。(5)项目经理部录用劳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