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未必有经济补偿2008年02月20日09:15 我来说两句(1)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上海青年报 在去年处理结案的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率比2006年下降了近5个百分点。造成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劳动者提出了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请求、未提交足够的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昨天发布提醒:劳动者应当合法、合理提出自己的仲裁请求,并尽可能做好充分的准备。 特别是新老劳动法规有一个衔接过程,申请立案前,应当弄清自己的合同期限及诉讼请求的合理性,看其是否符合新法规定。本报记者 陈轶?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有经济补偿金张某于2002年10月进入本市某医药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2002年12月20日至2007年12月19日的劳动合同。2007年12月15日,单位通知张某,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并于12月19日向张某开具了终止劳动合同的退工单。张某对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不服,要求单位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区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查明,单位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