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讲义 序言、劳动合同法概述1、劳动合同法出台的社会背景:以前劳动合同制度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劳动合同签约率特别低(如建筑业20%左右),特别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签约率特别低,给社会埋下了一个不和谐因素。二是低端劳动者的权利受侵犯问题非常多,劳动维权成本高,而用人单位违法成本低。三是劳动者流动性大,权利救济渠道不畅通,劳动关系不稳定。四是工会在维权上遇到挑战。同时,在立法上有两方面的压力:法律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即双保护还是单保护?一部分人认为,不可以对劳动者的保护太强化,以免加大企业成本,削弱国家的竞争力;另一部分人认为,现在我们的劳工权利保护太弱,问题太多。这问题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中,各种力量搏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2005年12月24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议、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以来,经历了(一年半)四读后,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