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出口(免)退税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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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6 出口退(免)税6.1 出口退(免)税备案6.1.1132 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描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首次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备案登记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备案变更,需注销税务登记或撤回备案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事项的,应按规定先办理撤回委托代办退税备案事项。【报送资料】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1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 1 份备案表中的“退税开户银行账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以下为条

2、件报送资料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且从事出口货物劳务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还需报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 1 份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办理备案登记的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和横琴、平潭区内水电气企业除外)的还需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1 份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还需报送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1 份从事国际水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还需报送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 份从事国际航空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还需报送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

3、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 份从事国际公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还需报送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复印件1 份从事国际铁路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还需报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 份从事航天运输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还需报送经营范围包括“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商业卫星发射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 份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的还需报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

4、物权证明复印件1 份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交通运输服务的还需报送获得港澳线路运营许可船舶的物权证明复印件 1 份3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大陆往返台湾交通运输服务的还需报送台湾海峡两岸间水路运输许可证及持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营运证船舶的物权证明复印件1 份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的还需报送经营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 份以铁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的交通运输服务的还需报送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铁路客货运输”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具有提供铁路客货运输服务资质的证明

5、材料复印件1 份采用程租、期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企业还需报送程租、期租和湿租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提供软件服务、电路涉及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合同已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的合同已在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影视制作许可证明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发行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发行版权证明、发行许可证

6、明对外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让服务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出口货物劳务,且未办理过出口退(免)税备案的还需报送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 份4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免)税代理机构办理出口退税备案的与省税务局签订的服务协议 1 份有关变更项目的批准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应报送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变更项目对应的资料1 份办理出口退(免)税变更时,根据变更内容、项目不同还需报送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表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申请表 1 份办理撤回出口退(免)

7、税备案时应报送 企业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 1 份办理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属于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的申请企业应报送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决议,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章程及相关部门批件,承继撤回备案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在撤回备案企业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1 份【办理渠道】1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办理结果】(1)对于符合规定当场办结的备案事项,税务机关将备案电子数据反馈给企业。(2)对不符合规范条件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8、承担责任。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3退税代理机构首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结算时,应向5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4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变更时,按规定需要结清退(免)税款的,应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变更。涉及应结清税款但未结清税款的备案变更属于非即办事项。5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未结清税款的备案撤回属于非即办事项。6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请撤回备案时,如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放弃未申报或已申报但尚未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并按规定申报免税的,视同已结清出口(免)退税税款。7.办税服务

9、厅地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查询。【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11 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横琴、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70 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

10、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29 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41 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56 号)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8 号)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 号)6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11、 年第 35 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6 号)6.1.2133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事项描述】集团公司收购视同自产货物申报免抵退税的,集团公司总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手续。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集团公司总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重新办理备案。【报送资料】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1 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表及电子数据。 2 份 电子数据 1 份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集团公司总部及控股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 份集团公司总部首次办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业务时报送 集团公司

12、总部及控股生产企业的章程复印件 1 份集团公司总部办理集团公司成员企业备案变更业务时报送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办理渠道】1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7【办理结果】税务机关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3.办税服务厅地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查询。【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13、2012 年第 24 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56 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事中事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 号)6.1.3134 融资租赁企业退税备案【事项描述】融资租赁出租方应在首份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经营融资租赁退税备案手续。融资租赁出租方退税备案内容变更或撤回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或备案撤回手续。【报送

14、资料】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81 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及电子数据 2 份备案表中的“退税开户银行账户”须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电子数据1 份2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资质证明 1 份3 融资租赁合同 1 份 有法律效力的中文版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还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申请表 2 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应报送: 有关变更项目的批准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申请

15、表 2 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应报送:企业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未结清退(免)税确认书 1 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时属于合并、分立、改制重组的申请企业应报送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决议,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企业章程及相关部门批件,承继撤回备案企业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在撤回备案企业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1 份【办理渠道】1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办理结果】9税务机关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

16、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3融资租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和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或融资租赁企业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金融融资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子公司购买并以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使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或者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 号)规定的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但购买方或承租方为按实物征收增值税的中外合作油(汽)田开采企业的除外。2017

17、 年 1 月 1 日前签订的海洋工程结构物销售合同或者融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前,可继续按现行相关出口退税政策执行。4.办税服务厅地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查询。【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56 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29 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

18、015 年第 56 号)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62 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10公告 2018 年第 16 号)6.1.4135 边贸代理出口备案【事项描述】从事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业务的企业,需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 4 月 30 日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边贸代理报关出口备案手续。【报送资料】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1 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备案表及电子数据。3 份 电子数据 1 份2 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1 份 代理出口协议以外文拟定的,应报送中文翻译版本3 委托方经办人护照或外国边民的边民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办理渠道】1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办理结果】税务机关反馈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备案表。【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3出口企业规定已备案,代理出口的货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可仅就代理费收入进行增值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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