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专家库系统建设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指南为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的管理,充分发挥环评专家的作用,保证技术评估活动的科学性、公平性、公正性,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拟建设国家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专家库系统。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拟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的研究。一、 项目背景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目前拥有一支由 600 余名来自不同地区、行业和专业的优秀专家组成的专家队伍(其中包括国内知名的环境大气、水、生态学、工程及行业环境管理专家) ,承担环保部审批项目的技术评估任务。部分地方环保部门建有属地管理的专家库,承担省级
2、及以下环保部审批项目的技术评估任务。目前各级专家库没有纳入统一管理。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能够更加高效的执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实现国家与地方评估专家信息共享,提升技术评估和专家管理的效率及协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二、 项目内容及要求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执行效果,本次将在明确经费额度的基础上,以技术择优为主,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项目承担单位。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软件系统建设:专家管理人员能够实现聘用专家、终止专家、专家信息管理,专家培训管理、专家抽取管理,专家考核、专家查询、统计分析;专家能够实现在线申报工作业绩、管理本人基础信息;环保部、地方环保部门能够查询专家库
3、信息。2、与评估系统对接建设:能够与专网技术评估系统对接,在技术评估系统中能实时抽取专家、能够记录对专家工作的评定情况,能够向专家库传出专家使用情况;在专家库中能够查询专家参与项目信息,能够向技术评估系统中传输专家评审意见。3、与地方专家库对接建设:能够实现国家与部分地方省市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专家库对接和信息共享。三、 提交成果1、国家级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系统 1 套及所有开发的源代码 1 份。2、专家库系统开发相关文档 1 套。3、专家库系统标准规范 1 套。4、提供系统培训及维护。要求 2016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上述系统开发并上线试运行,9月 30 日前完成系统测试, 10
4、月 15 日前由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四、 拟支持经费:18.00 万元。五、 申报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本次公开选聘不接受个人申请。 六、 申请受理 公开选聘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参加选聘单位可登录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 http:/www.china-,下载相关材料。申请文件由申请函、申报书(含经费预算)及附件(前期研究工作成果材料及其获奖情况)等构成。相关文件格式见附件。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项目、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联系人
5、,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文件以中文编写,一律用 A4 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word 格式,电子版和纸板均提交视为有效) 。申请文件一式 3 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在每份申请书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别封装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寄达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 17:00(以邮戳为准) ,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28 号院 1 号楼,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邮编:100012 联系人:周炯联系电话:010- 84915089传真:010- 84915089邮箱: 七、
6、 项目管理和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项目是国家财政预算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前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站进行公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公开选聘选定的课题承担单位,按项目管理要求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配套条件、阶段进度等,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前确定实施方案并签订合同。研究期内,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可依据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若干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承担单位应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前向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及最终开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