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制度为了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激励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生产和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一、评选的条件1、工作勤奋努力,艰苦奋斗、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出色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在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约挖潜、节能减排、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2、刻苦学习,钻研技术业务,不断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勇于开拓创新,在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技术改造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3、思想道德素质高。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企业、爱岗敬业,积极响应组织号召,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关心集体、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勇于奉献,各项工作走在前干在前,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