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为规范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三、工作职责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 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四、管理要求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