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管理制度防护, 制度, 劳动, 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一、劳动防护用品分类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很多,从劳动卫生学角度,通常按防护部位分类。(1)头部防护用品。为防御头部不受外来物体打击和基他因素危害配备的个人防护装备。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防水帽、安全帽、防寒帽、防静电帽、防高温帽、防电磁辐射帽、防昆虫帽等。(2)呼吸器官防护用品。为防御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从呼吸道吸入,或直接向使用者供氧或清净空气,保证尘、毒污染或缺氧环境中作业人员正常呼吸的防护用具。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3)眼面部防护用品。预防烟雾、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