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馆勤工助学人员管理规范一、 图书馆勤工助学的岗位设置和工作内容(一)勤工助学是学校为了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表现较好的在校学生,在图书馆专门设立的辅助性工作岗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力所能及的劳动而获得报酬的一种方式。(二) 图书馆根据实际 工作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并经学生工作处同意后公布岗位和报酬标准。(三) 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有:1、流通书库:图书馆现有流通书库三个,共设 12 个勤工助学学生岗位,主要工作是协助管理人员进行图书上架和整理图书。2、电子阅览室:设 3 个勤工助学学生岗位,主要工作是协助管理员维持电子阅览室秩序。二、 勤工助学学生的录用方式和方法(一)凡能认真遵守学
2、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处分、各科学习成绩合格以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二)图书馆根据岗位需要向学生工作处提供应聘候选人。申请图书馆勤工助学岗位的同学,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图书馆试用后择优录用,试用期 为一周。接受录用的同学, 统一参加 图书馆岗前培训,岗位负责人负责相关业务及制度培训。(三)试用合格的勤工助学学生正式上岗后,图书馆将与其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安排值班表。自 动辞 职者应提前一周向各书库、 阅览室 负责的老师提出书面申请。自动辞职者图书馆不再予以录用。(四)图书馆勤工助学人员由图书馆统一管理,图书馆各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学生的统一管理,各岗位老师协助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经教育帮助后,仍然没有明显进步者,图书馆予以辞退,并上报学生工作处。(五)在图书馆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其工资一律由学生工作处审核,上报财务处统一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