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原料成品处理规定1、 目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顾客。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原物料采购、外包加工品、在制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生不合格的控制。3、职责与权限 总经理授权品管制定并执行。3.1 品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记录、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确认和评审,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3.2 仓库负责进料不合格时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事宜;负责产品入出库工作。3.3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返工。4 管理规定4.1 品管部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判定、评审。4.2 进料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方法可采用选别、特采、退货等。4.2.1 采购人员在供方现场采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当场退货。4.2.2 检验员在接受采购产品验证时发现不合格品,挂“不合格品”标识,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填写品质异常处置单,报总经理作出处置决定。4.2.2.1 作退货处置的,由仓库通知厂商载回处理或到本公司处理。4.2.2.2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