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热电厂化学监督制度实施细则二00二年七月第一章 总则1.1 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环节,为了加强我厂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原水电部化学监督制度(SD246-88)和原华东电管局化学技术监督管理条例,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订马钢热电厂化学监督制度实施细则。以指导本厂有关部门不断改善管理,贯彻化学技术监督制度,提高设备健康水平。1.2 化学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不断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提高化学监督水平。1.3 化学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电力设备在基建、启动、运行和停备用期间因水汽、油、燃料等品质不良而引起的事故,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机组安全可靠地运行。1.4 化学监督必须在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产、检修及技术改造各阶段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要及时研究、督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水、汽、油、气、燃料和灰等的质量监督,协助有关专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