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检查表序号要素排查内容评分标准分值Ei1设立(15分)(1)化工园区应整体规划、集中布置,化工园区内不应有居民居住。0分-无整体规划或化工园区内有居民居住;1分-整体规划,但未集中布置;5分-符合要求。(2)化工园区应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产业布局规划要求,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0分-不符合国家、区域、省和设区的市产业布局规划要求或不在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内或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5分-符合要求。(3)化工园区的设立应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负责园区管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明确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0分-未经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或未明确承担园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的机构;5分-符合要求。2选址及规划(30分)(4)化工园区应位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符合化工园区所在地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0分-化工园区未位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规划区域或不符合化工园区所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