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切实规范和加强北京市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简称“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印刷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务实、节俭、环保。印刷费支出纳入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实行政府采购并纳入国库直接支付。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市财政局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印刷类项目,以及其他项目中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印刷活动。第二章 印刷活动的管理要求第四条 各预算单位要按照建立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节俭、环保意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印刷项目,严格控制印刷品数量,抵制铺张浪费。第五条 各预算单位系统内部或单位之间汇报、交流、使用的书籍、材料、报表,以实用、节俭为首要考虑因素,以单色、简装为普遍适用标准,提倡使用再生纸张。第六条 限制高档纸张、套色印刷、精美装潢的使用。对涉外宣传或印刷品本身对印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