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2-09-15实施2002-09-11发布北 京 市 行 政 区 划 代 码Codes for th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thePeoples Republic of BeijingICS前 言本标准是为适应信息技术需要而制订。本标准所给出的行政区划以北京市民政局所提供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数据为基础,并根据近期北京市调整区县部分街乡镇行政区划变动情况对DB11/T 0641996进行修订。从1996年5月至2001年12月,北京市行政区划从10个区、8个县、106个街道、11个地区、100个镇、166个乡变更为16个区、2个县、129个街道、25个地区、125个镇、45个乡,除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四个区未变化外,其余区县均有变化,其中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平谷、怀柔六县改为区制,其变化情况最大。此次在修订的标准中增加了附录A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变更对照表,将代码变化的情况列于该附录中,以便于今后对该标准进行查询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