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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01A 20备案号:XXXXX-XXXX MZ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MZ/T XXXXXXX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Basic specification for volunteer service organization(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 发布XXXX - XX - XX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部 发 布MZ/T XXXXXXXI目 次前 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24.1 组织成立条件 .24.2 组织成员 .24.3 其他要求 .25 服务

2、.25.1 服务类别 .25.2 服务流程 .36 管理 .36.1 组织管理 .36.2 志愿者管理 .46.3 服务开展 .46.4 文件、记录、档案管理 .57 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 .58 隐私与保护 .59 法律责任 .610 安全与应急 .611 评估与改进 .611.1 组织评估 .611.2 持续改进 .6MZ/T XXXXXXXII参 考 文 献 .7MZ/T XXXXXXXIII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标准

3、化与质量研究院、湖北省民政厅、武汉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希妍、丁凡、姚韦伟、熊唯、叶江端、何苗苗、刘莲莲、李娟、曹仕涛。MZ/T XXXXXXX1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志愿服务组织的基本要求、服务、管理、安全与应急、隐私与保护、评估与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志愿服务组织的运行和管理。开展志愿服务的其他组织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4、第1部分:通用符号MZ/T 061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XXX-XXXX 志愿服务基本术语志愿服务条例 2017-08-22 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 2004-06-01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 1998-10-25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09-25 国务院3 术语和定义MZ/T XXX-XXXX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志愿服务 volunteer service 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3.2 MZ/T XXXXXXX2志愿者 volunteer以自己的时间和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

5、自然人。注:在我国香港地区和部分南方部分南方省市,“志愿者”通常又称为“义工”,在我国台湾地区则称为“志工”。3.3 志愿服务组织 volunteer service organization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形式。3.4 志愿服务项目 volunteer service project由志愿服务组织等策划开展的某一领域或类别的志愿服务活动,有明确的活动目标、活动方案、活动主题、服务对象、服务地域、服务时间等。志愿服务项目是志愿服务从临时活动型到长效机制型转变的重要标志。4 基本要求4.1 组织成立条件4.1.1 志愿服务组织

6、应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政部相关规定成立。4.1.2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志愿者。4.1.3 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4.1.4 公共标识设置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规定。4.2 组织成员4.2.1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a) 熟悉有关志愿服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b) 掌握组织管理、运行有关专业知识及技能;c)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MZ/T XXXXXXX3d) 尊重服务对象和志愿者。4.2.2 志愿者志愿者应满足下列要求:a) 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与其从事的志愿服

7、务相适应的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等;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监护人陪同下或者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参加与其年龄、技能、体力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b) 具有从事志愿服务相适应的身体条件。4.3 其他要求4.3.1 志愿服务组织宜通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者与其对接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评价志愿者等志愿服务管理工作。4.3.2 志愿服务组织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宜使用志愿服务标志。5 服务5.1 服务类别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的服务:a) 大型活动服务:全国、省域、区域内大型社会公益活动的现场引导、信息咨询、语言翻译、礼仪接待

8、、团队联络、应急救助、技术指导、秩序维持等服务;b) 应急救援服务: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在当地人民政府设立的应急指挥机构的同意指挥协调下,开展的防灾救灾、心理干预、医疗卫生、排危重建等服务;c) 社会公共服务:协助党政部门或者其他各类社会机构实现各种公共服务职能而提供的如维持秩序、教育群众、疏通情绪等服务;d) 生活帮扶服务:为孤寡老人、病残人员、农村留守人员、外来流动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必备生活物资、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服务;e) 支教助学服务:为贫困地区提供的支教、捐书、赠学、送戏下乡等服务;f) 卫生保健服务: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的义诊、健康保健等服务,为贫困地区

9、开展的送医、送药、常见疾病防治知识宣传等服务;g) 法律援助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讲解等;MZ/T XXXXXXX4h) 环境保护服务:开展各类节能减排、护水护绿、防治污染等活动及环保知识宣传;i) 科技推广服务:开展各类科普知识宣传、技术推广和运用等服务;j) 治安防范服务:开展治安宣传、治安巡逻、公共财物看护、禁赌禁毒、社区矫正和防范违法犯罪等服务;k) 公共文明引导服务:针对公共场所各类不文明行为,开展劝导、引导、纠正等服务;l) 群众文化服务: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文化培训和文艺演出等服务;m) 根据社会实际需求或志愿者个人申请,开展的其他志愿服务。5.2 服务流程5

10、.2.1 了解需求调查了解社会需要的志愿服务内容。5.2.2 策划项目分析社会需求,结合本组织实际并综合分析所能链接社会资源等,确定志愿服务项目。5.2.3 制定计划a) 制定志愿服务项目方案或计划,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地点、人数等事宜。B) 与其他群众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合作开展活动等。5.2.4 招募志愿者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其他渠道公布招募信息,根据报名情况和项目需要确定志愿者名单,并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技能等培训。5.2.5 提供服务根据项目计划和服务对象需求提供服务,并做好文字、图片、音频等现场记录。5.2.6 总结服务志愿服务结束后,针对提供的服务进行总结,并整理归档活动材料。6 管理6.1 组织管理6.1.1 设立组织内部的行政管理及业务部门,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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