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走向社会主义之路第1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筹建新中国(第一届政协会议)(一)时间:1949年9月 地点:北平(二)内容:1、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临时宪法(从1949年-1954年起作用)(1)新中国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2)新中国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2、选举中央人民政府领导-毛泽东为政府主席3、大会确定:国旗为五星红旗;代国歌为义勇军进行曲;首都为北京;采用公元纪年。(三)作用:为新中国的成立作好准备工作。二、开国大典(新中国成立的标志)(一)中央政府第一次会议(1949,10.1下午2时)1、接受共同纲领为施政方针;2、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朱德为解放军总司令。(二)大典盛况1、时间:1949年10月1日2、毛泽东宣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三)新中国成立的意义1、标志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取得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