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项目编号:SZJSGC2018014招标文件招标人名称: 宿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8 年 3 月 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 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第三章 评分标准 .2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50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 1第一
2、章 招标公告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ZJSGC2018014发布日期:2018 年 3 月 14 日一、 招标条件1、工 程 名 称: 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 2、招标人名称: 宿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3、资 金 来 源: 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7800 万元。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设计起讫点为南起小黄河,北至宿州大道,长度约 2600 米,宽 66 米。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小黄河北至宿州大道段:9.5 米(人行道)+6.0 米(非机动车道)+3.0 米(机非分隔带)+1
3、0.5(机动车道)+8.0 米(中央绿化分隔带)+10.5(机动车道)+3.0 米(机非分隔带)+6.0 米(非机动车道)+9.5 米(人行道)=66.0 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服务期限: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内容包括勘察、测绘、可研、环评、安评、能评、洪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后续服务等(施工图设计应包括道路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桥梁工程、交通渠化设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1、投 标 人 资 质 要 求 :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
4、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甲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2、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相关专业高级 职称,近 3 年(开标之日上推三年),担任过 1 项单项设计合同额在 150 万元以上(含 150 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下载。用 ca 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 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新增报名”按钮
5、)-招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 ”下载招标文件。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 2ca 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ca,http:/ 电话:0557-30303272、招标文件费用:免费。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04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http:/ )。5
6、、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http:/五、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单位账户转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指定账号,支付方式:转账、电汇、企业网银。户 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账 号: 2510101021001026866000015 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提示:开户行:埇桥支行,如找不到,找到“?桥支行”即可)。招标人:宿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盖章 )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 559 号 联系人:闵德文 电话或手机:18105570013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7、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地 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联系人:贾工 电话:0557-3039528 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招标人招标人:宿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地 址:宿州市银河一路 559 号 联系人:闵德文 电话或手机:181055700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联系人:贾工电话或手机:0557-3039528项目名称 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
8、设计)项目1.1.2建设地点 宿州市境内资金来源 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 全额1.2.1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内容包括勘察、测绘、可研、环评、安评、能评、洪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后续服务等(施工图设计应包括道路工程、管线综合工程、桥梁工程、交通渠化设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3.1勘察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人员要求:见附录 21.4.2 联合体 不接受接受1.9.1 踏勘现场及投标 答疑时间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不组
9、织现场答疑。各投标人如有疑问或异议请于投标截止之日 10 日前将疑问以邮件方式发至 邮箱(word 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招标代理公司电话:0557-3039528 联系人:贾工,招标答疑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投标企业主动上网查询、下载。网址:http:/ 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1.11 分 包 不允许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澄清公告、招标答疑等2.2.1 澄清招标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10、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 4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件的时间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04 月 04 日 8 时 30 分3.1.1 投标文件份数 一正四副,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随投标文件正本封装。3.2.2 最高投标报价国家勘察设计类收费标准 2002 版 60%(上述费用包含勘察、测绘、可研、环评、安评、能评、洪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图及施工期后续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咨询费、专家评审费等、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上述费用)。3.3.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 2 万元 。
11、2、须从投标企业单位账户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账号。 3、支付方式:转账、电汇、企业网银 4、账户信息: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账号: 2510101021001026866000015 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视为投标无效。(提示:开户行:埇桥支行,如找不到,找到“?桥支行”即可)。注:未中标企业的保证金待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按原渠道自动退还;中标企业保证金待合同备案后退还。联系方式:0557-39613073.7.5 投标文件副本份 数 肆 份,另加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12、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招标编号: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外层封套:招标编号: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及地点提 交 时 间:2018 年 04 月 04 日 8 时 00 分 8 时 30 分提交截止时间:2018 年 04 月 04 日 8 时 30 分地 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室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8 年 04 月 04 日 8 时 30 分开标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宿州市磬云路与银河一路
13、交叉口)。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 5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及以上。 6.3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10 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电汇或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前提交。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异议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之日 10 天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逾期或在评标结束后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和投诉,将不予受
14、理。2、本工程的招标补疑等相关资料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其它方式发布,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栏目查看有无相关补疑等内容或通过其它方式接收。3、中标单位需缴纳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费用。(收费文件为: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携带以下所有资料原件备查,否则在评标过程中按无此证件查验,将不予以评审(投标人应列明递交原件清单与原件一并递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5、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1、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业主单位提供的相关业绩证明)。2、分项负责人:、技术职称资格证书;3、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4、单位信誉获奖加分项需提供原件,如无原件,需提供颁发单位证明材料。3投标人信息的核查: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
16、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宿州市招标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宿州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 6附 录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专业设计甲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甲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
17、能力。( 设 计 单 位 如 不 具 备 测 绘 ,编 制 可 研 、 环 评 、 能 评 、 安 评 、 洪 评 报 告 的 资 质 , 可 自 行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的 单 位 承 担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近 3 年(开标之日上推三年),担任过 1 项单项设计合同额在 150 万元以上(含 150 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装订在标书内,否则不得分)分项负责人6 人(工程勘察、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交通、造价各一人)具有
18、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 1 人 须由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担任。二、投标人须知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后续服务等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 71.3 招标范围和勘察
19、设计周期1.3.1 本次招标范围及勘察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财产被接管或
20、冻结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
21、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 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宿州市学府大道改造提升(设计)项目宿州市华安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银河广场南栋 806 室 8作,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2) 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1.12 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 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费率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费率超
22、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费率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费率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费率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 对于本章第 1.12.2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2.8 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 对于本章第 1.12.2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满分分值的 40%。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勘察设计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