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脱贫攻坚专项实施方案1、开发区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实施方案 区人社局(1)2、开发区扶残脱贫助力行动实施方案 区社会事业局(9)3、开发区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区社会事业局(15)4、开发区民政扶贫实施方案 区社会事业局(23)5、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扶贫实施方案 区建设局(34)6、开发区教育扶贫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40)7、开发区巾帼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区组宣统战部(48)8、开发区青春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区组宣统战部(51)9、开发区总工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区组宣统战部(55)10、开发区财政扶贫实施方案 区财政局(62)11、开发区国有企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 区财政局(65)112、开发区农业
2、扶贫实施方案 区农村发展局(70)13、开发区林业扶贫实施方案 区农村发展局(76)14、开发区水利扶贫实施方案 区农村发展局(80)15、开发区海洋与渔业扶贫实施方案 区渔业渔政处(84)16、开发区电商扶贫实施方案 区服务业发展局(88)17、开发区局旅游扶贫实施方案 区服务业发展局(92)18、开发区科技扶贫实施方案 区高新技术产业园(94)19、开发区金融扶贫实施方案 区临港金融产业园(98)20、国土资源扶贫实施方案 区国土地资源分局(102)21、民营企业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区工商联(106)22、全区推行孝德基金的实施方案 区文明办(112)1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与社会保障扶贫实
3、 施 方 案一、目标任务2016-2017 年,基本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脱贫任务,具体实现四个目标:实现“能转尽转” ,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农户每户转移就业 1 人,2016 年底前,通过转移就业实现全部脱贫;实现“愿培尽培 ”,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培训;实现“愿就尽就” ,通过开展帮扶活动,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实现“应保尽保”,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适当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2018 -2020 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就业与社会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农村
4、贫困人口更加充分就业,收入水平明显上升,社会保障更加全面。二、工作措施(一)开展转移就业扶贫行动1、开展就业伙伴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送岗进村”、 “送岗入户 ”结对帮扶活动, “一对一 ”、 “一对多”定向开展就业扶贫,强化劳务中介机构、用工企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三方协作,打造定户动员、定向输出、定岗接收、定期跟踪“四定”2有组织输出模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筛选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加大岗位信息定向推送力度,实现村企“点对点” 人岗对接。对成功实现区域外转移就业的农村贫困人口给予每人 150 元一次性职业介绍(交通)补助。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责 任 人: 田宾霞
5、2、打造农村“扶贫车间 ”就地就近就业模式。鼓励利用街道、村集体闲置土地、房屋创办厂房式“扶贫车间” ,或设置分散加工的居家式“扶贫车间 ”,组织农村贫困人口从事适合放在农村的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等生产活动或来料加工业务,为农村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创造条件。对设立“扶贫车间” 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政策,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扶贫车间” 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并在 12 个月内给付达到当年市定贫困线标准以上报酬的,按每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扶贫车间 ”一次性奖补。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扶贫车间”的设立和管理运行经费。
6、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责 任 人:田宾霞3、强化农村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对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 5 年的劳动年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由政府开发公用设施维护、保洁保绿等农村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3村贫困人口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参照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及当地农村其他同类岗位报酬科学合理确定。补贴期限除对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 5 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责 任 人:田宾霞(2)开展助推创业扶贫行动1、加大创业贷款扶贫
7、力度。加大创业扶贫担保基金筹集力度,专项用于农村贫困人口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贫困人口,提供“免反担保、免抵押” 、最高限额为 3 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按招用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数,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类似扶贫贷款,原则上财政不重复贴息。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责 任 人: 田宾霞2、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有能力有意愿的劳动年龄内的农村贫困人口自主创业,对新注册市场主体并正常经营 12 个月以上的,给予 5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应
8、优先为农村贫困人口创业提供创业场所,给予一定期限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对积极吸纳贫困人口创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市级创业孵化4(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评估认定范围。大力发展“淘宝村”,鼓励贫困人口通过电商创业。发挥日照创业大学作用,在有条件的村居设立教学点、教学站,打造“创业导师+扶贫对象” 的创业扶贫培训模式,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责 任 人:田宾霞(三)开展精准培训扶贫行动推行“短平快” 式职业技能培训。对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免费培训项目清单制度,统筹组织各类培
9、训资源,开展“订单式” 培训,指导培训机构与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双选见面会等形式,根据其意愿和特点签订培训计划书,组织开展 “短平快” 式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围绕乡村特色产业和家庭服务业发展,开展“农家乐” 、 “渔家乐”等特色产业培训和“大嫂 ”、 “大姐”等家政品牌培训,提升农村贫困人口特别是农村妇女致富技能。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因地制宜按农业转移劳动力自身实际设置培训专业,建立政府补贴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挂钩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对培训期 5 天以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用技能型培训,按每人每天50100 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个人、培训机构或企业凭培训合格证书申请培训补贴。责任科室:人力资
10、源市场服务中心责 任 人: 田宾霞5(四)开展人才支撑扶贫行动1、吸引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工作。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招募规模,在现有岗位基础上,增设农技推广、基层文化站建设、贫困村整体脱贫岗位,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相关工作。到岗毕业生服务期内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原服务单位继续需要且本人有意愿继续服务的,经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市级“ 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聘用,考核办法由区县自行制定。责任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责 任 人:相 鹏2、加强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对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动态跟踪,提供就业支持,进行“
11、一对一” 帮扶,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特困生就业,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技能培训,促进有就业愿望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责 任 人:田宾霞3、加大贫困地区人才支撑力度。组织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根据实际需求,遴选相关专家,每年组织 2-3 次服务基层活动,深入扶贫一线开展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医疗义诊等服务。大力支持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 6责任科室: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责 任 人:孙正菊、相 鹏(五)开展全民参保扶贫行动1、提高
12、农村贫困人口养老、医疗保障水平。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落实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对重度残疾农村贫困居民,由政府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确保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 5%。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从 2016 年起提高到每年 50 万元。责任科室:社会保险事业处责 任 人:王 德2、做好易地搬迁贫困
13、人口的社会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易地搬迁农村贫困人口的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易地贫困人口在原参保地的参保年限累计计算,实现保障权益随参保居民流动转移,保障个人权益不受损害。责任科室:社会保险事业处责 任 人:王 德 三、组织保障(一)组织领导机制。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7组织领导,成立协调小组和领导小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也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二)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各级就业补助资金对扶贫工作的倾斜力度,集中用于脱贫攻坚。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积极引入社会公益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弥补扶贫资金投入。(三)信息统计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基
14、础台账,利用“扶贫开发综合平台”,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在劳动年龄内农村贫困人口逐一核查,精准识别,统一建立“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 ,动态管理,脱贫销号,返贫挂号。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统计制度,搭建以大数据为基础,集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服务、监督于一体的扶贫信息平台。附件:领导小组人员名单8日照开发区人社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 长:陈 玲 组宣统部副部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成 员:陈 岩 办公室主任孙正菊 人才办主任 田宾霞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王 德 社会保障事业处主任周文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田宾霞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