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司法局行政处罚类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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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黎城县司法局行政处罚类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责任主体 问责情形 问责依据备注1 行政处罚73191332-1-CF-0001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行为的处罚1、立案阶段责任:对发现的、接到举报法律服务所有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给予处罚的行为,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指定二名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负责。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撰写调查报告。3、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

2、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制发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7、执行阶段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办理处罚备案手续。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 号)第四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3、处罚法第四十一条。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5-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7-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7-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基层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

4、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

5、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号)第二十三条。2 行政处罚73191332-1-CF-0002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的处罚1、立案阶段责任:对发现的、接到举报法律服务所有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应给予处罚的行为,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指定二名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负责。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撰写调查报告。3、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种类和幅

6、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制发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7、执行阶段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办理处罚备案手续。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00 年第 60 号)第五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3、中华人民

7、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5-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7-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7-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基层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

8、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

9、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号)第二十三条。2- 2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3 -黎城县司法局行政处罚类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责任主体 问责情形 问责依据备注3 行政处罚73191332-1-CF-0003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1、立案阶段责任:对发现的、接到举报的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从事有偿法

10、律服务的及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指定二名执法人员负责调查。调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撰写调查报告。3、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分(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制发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

11、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7、执行阶段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对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办理处罚备案手续。1、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 385 号)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5-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7-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7-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12、法第五十一条。基层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

13、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 号)第二十三条。- 4 -4 行政处罚73191332-1-CF-0004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1、立案阶段责任

14、:对法律援助机构转报的法律服务机构有违反法律援助条例和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责任:指定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撰写调查报告。3、审查阶段责任:对法律服务机构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法律服务机构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制发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

15、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对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会,撰写听证报告)。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1、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 385 号)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5-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7-

16、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7-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基层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

17、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 号)第二十三条。黎城县司法局行政处罚类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18、责任事项依据责任主体 问责情形 问责依据备注- 5 -5 行政处罚73191332-1-CF-0005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法行为的处罚1、立案阶段责任:对发现的、接到投诉、举报的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责任: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指定二名执法人员负责。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撰写调查报告。3、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

19、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对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会,撰写听证报告)。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1、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 385 号)第二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5-3、中

20、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7-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7-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基层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

21、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

22、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号)第二十三条。6 行政处罚73191332-1-CF-0006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1、立案阶段责任:对发现的、接到举报或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转报的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需要给予罚款的,应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阶段责任:对已经立案拟给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的案件,指定二名律师管理执法人员负责。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撰写调查报告。3、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

23、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制发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对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会,撰写听证报告)。6、送达阶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阶段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当事人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主席令第 76号)第五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24、处罚法第三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5-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7-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7-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基层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

25、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26、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号)第二十三条。黎城县司法局行政处罚类责任清单- 6 -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责任主体 问责情形 问责依据备注7 行政处罚73191332-1-CF-0007对公证机构跨执业区域受理公证业务的处罚1、立案阶段责任:对日常工作检查发现、接到举报、投诉、移送、交办的公证机构违法案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应予以审查立案。2、调查

27、阶段责任:对已经立案拟给予处罚的案件,指定二名管理执法人员负责。案件调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程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撰写调查报告。3、审查阶段责任:对当事人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制发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5、决定阶段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处罚的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对符合听证条件且当事人申请听证的,依法组织听证会,撰写听证报告)。6、送达阶

28、段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阶段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办理执行手续,当事人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 年司法部令第101 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5-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7-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29、。7-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7-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公证机构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

30、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 号)第二十三条。8 行政处罚73191332-1-CF-0008对社区矫正人员违法

31、行为的处罚1、立案阶段责任: 司法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报告或者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应当作出社区矫正警告或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建议的,由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司法所予以立案。2、调查阶段责任:司法所立案后,应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司法所调查取证应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3、审查责任:司法所调查取证终结后,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阶段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制发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5、决定阶段责任: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机构接到司法所

32、上报的材料或补充调查完成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作出处理。6、送达阶段责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区别社区矫正人员违法情形分别报送公安、法院、人民检察院并附相关证明材料。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八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五十一条。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4-2、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4-3、山西省

33、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5-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5-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5-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社区矫正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

34、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

35、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 号)第二十三条。- 7 -黎城县司法局行政奖励类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责任主体 问责情形 问责依据备注1 行政奖励73191332-1-JL-0001对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表彰奖励和对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1、受理阶段责任:公开发布评选表彰文件;一次性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核阶段责任:根据评选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表彰决定(

36、审核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举报投诉进行依法处理。4、执行阶段责任:颁发奖励证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1991年司法部令第 15 号)第一条至第五条。2、同上。3、同上。4、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1991 年司法部令第 15 号)第六条。 基层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

37、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

38、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 号)第二十三条。2 行政奖励73191332-1-JL-0002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1、受理阶段责任:公开发布评选表彰文件;一次性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核阶段责任:根据评选原则、标准、条件、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表彰决定(审核不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举报投诉进行依法处理。4、执行阶段责任

39、:颁发奖励证书。1、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令第 385 号)第九条。2、同上。3、同上。法律援助中心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

40、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 号)第二十三条。- 8 -黎城县司法局行政奖励类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

41、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责任主体 问责情形 问责依据备注3 行政奖励73191332-1-JL-0003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奖励1、填报阶段责任: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表现进行记分考核,对有奖扣分的,应当及时填报社区矫正人员奖扣分审批表。2、审核阶段责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审批对各司法所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批准阶段责任:县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依法对司法所上报的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审定。1、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第二条 , 第五条,第十一条 。2、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3、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42、第二十二条。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

43、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 号)第二十三条。- 9 -黎城县司法局其他权力类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责任主体 问责情形 问责依据备注1

44、其他权力73191332-1-QT-000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初审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审核3、决定环节责任;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决定(不准予的说明理由),按时办结。4、事后监管责任: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投诉监督制度、处理投诉案件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九条。1-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45、第三十九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 基层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

46、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第 19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3、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5 号)第二十三条。2 其他权力73191332-1-QT-0002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初审1、受理阶段责

47、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阶段责任:材料预审;提出初审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准予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法定告知(不予核准的说明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执业证;决定报司法部备案;在省级报刊上公告。5、事后监管责任: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违法违纪的执业行为进行调查处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2、中

48、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二条。基层科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或者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指派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3.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者改变处罚幅度、范围的。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5.委托不合法主体执法或二次委托执法的。6.因处罚不当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7.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0.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11.违反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12.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2、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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