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实施细则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要求,结合教育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系主任和各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教务科、学工办负责人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教务科、学工办协同做好全院的推免工作。1、选拔条件、原则与标准选拔条件、原则与标准参照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28号)文件。2、选拔推免工作的具体阶段和评分要求学院选拔工作分成如下阶段:报名、初审、公示面试名单、面试和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阶
2、段。(一)报名阶段教育学院本科生毕业生在符合学校要求的基础上,填写申请表(附件 1、 2) ,明确申报教育硕士或学术硕士推免资格,并根据评分表的加分依据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评分表内各项目具体加分方法见附件。如果有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公开联名推荐的,请一并提交,学院将公示。(二)初审阶段学院依据申请人的综合成绩(计分方法见附件 3)进行审核并排名。如果总分相同则依次依据专业学习能力、学术科研能力单项分数排名。(三)公示面试名单阶段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学院的推免名额,按照 1:3 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学院参加面试的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院内公示。由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公开联名
3、推荐的,经院内公示无异议的,可直接参加学院面试,不占以上名额。(四)面试阶段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各专业的特点,进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及外语口试面试。专家面试成绩由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外语水平、口语表达构成,总分 25 分。专家面试成绩中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占60%,外语水平占 20%,口头表达占 20%。(五)公示阶段根据最终成绩确定学院的拟推免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公示。三、学院拟推免生的最后成绩折算推免生最后成绩=专业学习能力(50 分)+科研能力成绩(25 分)+专家面试成绩(25 分)五、未尽事项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教育学院2018.9.8附件 1杭
4、州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学号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院 专业 相片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英语四六级(或托福、雅思)成绩已获学分数 平均学分 绩点 申请类别(教育硕士或学术硕士)奖惩情况 参加学科竞赛情况 参加科研工作情况 其他学生所在专业人数: 专业排名: 学院推荐顺序: /学院意见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学院盖章学校意见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章 年 月 日注: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育学院 2018 届本科生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评分表类 别 自评 给分依据 学院审核专业学习能力(50 分) /学科竞赛学术成果科研课题立项学
5、术科研能力(25分)英语能力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外语水平 / /面试成绩(25 分)口头表达 / /总分 /注:申请人填写自评分数和给分依据,每个分项目的总和不超过该项目规定的总分,自评给分附相关证明材料7附件 2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本人阅读并理解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的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中的所有信息以及提供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虚假信息和作伪行为,承担由此带来一切后果。 2.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按期完成本科阶段的各类学习任
6、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及以上,第四学年期末考试无不及格课程。3.诚实守信,不再报名参加统考、就业和出国留学,按接收高校要求准时入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如违反承诺,同意取消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或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如已评选上,则取消该荣誉称号;同意以此作为不诚信记录归入本人档案,并通报拟接收单位。承诺人(签名) 二 年 月 日8附件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一、综合成绩=专业学习能力得分+学术科研能力得分二、各项目具体得分(1)专业学习能力(50 分)专业学习能力得分依据教务系统内平均学分绩点(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换算成百分制后计分。专业学习能力得分=教务系统内平均学分绩点得分(
7、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20*50%。(2)学术科研能力(25 分)学术科研能力得分依据学科竞赛、学术成果、科研课题立项及英语能力四方面计算总分。学术科研能力得分=学科竞赛得分+学术成果得分+科研课题立项得分+英语成绩得分,学术科研能力得分最高不超过 25 分。各类指标加分方法:学科竞赛加分标准竞赛项目 竞赛等级 加分国家特等、国家一等 7国家二等、省特等 5国家三等、省一等 4省二等 3省三等 2一类项目市级奖、校级一等奖、院级一等奖 1二类项目 国家特等奖、国家一等奖、国家二等奖、省特 49等奖国家三等奖、省一等奖、 3省二等奖、 2省三等奖 1备注:学科竞赛项目等级评定依据学校学科竞赛管理
8、办法等文件。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累加,不同项目可以累加得分。学术成果加分标准序号 类别(要求) 获奖名称和等级 加分一级学术期刊 6二级学术期刊 41 论文三级学术期刊 2发明专利 62 专利 外观专利、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2国家级 6省级 43 科研成果获奖市级 2备注刊物级别依据校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相关要求评定。同一项目取最高分,不累加。科研课题立项加分标准科研课题或项目立项并结题的加分标准如下,仅立项未结题的所加分数相应减半。 (教务处、团委组织的项目申报都算在此项,同10一项目取最高分,不累加。 )序号 项目级别 加分1 国家级 62 省部级 43 市级 34 校级 25 院级 1英语能力加分标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6 分(含)以上(参加其他语种者四级考试者、艺术类、体育类等专业参加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者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 65%以上) ,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 6.0(含)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 80 分(含)以上,加 1 分。注:1.团队参与以上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或科研课题的加分标准(取排名前五位):2 人的得分比例为 6:4;3 人的得分比例为5:3:2;4 人的得分比例为 4:3:2:1;5 人的得分比例为3:2.5: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