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一点要明确,2001年中越双方的北部湾划界协议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这说明划界其实包含两部分,一是领海、二是经济区和大陆架,中越双方均是12海里的领海国家,领海划界争议不大,主要争议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 北部湾为中国越南环绕,长期以来(上世纪70年代以前)一旦台风来临,许多越南渔民的渔船就会到中方位于海南和广西港口避风,当然中方的渔船也会到越南港口避风,这说明无论是中国还是越南的渔民都是在在北部湾共同劳动,活动的范围涵盖整个海湾,并没有明确的经济界限,双方那时之所以不发生渔业纠纷除了政治原因之外,恐怕还因为无论是中国还是越南,当时都非常落后,渔船很小,捕鱼量很少,渔业资源丰富的北部湾对捕捞量很小的两国来说是双方取之不竭的宝库,双方完全可以相安无事。 70年代后期以后,一方面中越关系恶化,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广西、广东的渔民最先改革,拥有的捕捞装备的规模和捕捞量有了跳跃的增长,在加之由于经济利益驱动,中方普遍采用掠夺性的捕捞方法,在捕鱼规模上越南开始明显处于下风,中方的捕鱼区域也越来越靠近越南的海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