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评估指标一、评定考核内容 (一)商标战略实施组织领导(共150分)1.市(含区,下同)政府成立商标战略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机构情况。30分2.市政府将商标工作纳入市政府以及下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情况。30分3.本市将商标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情况。30分4.市政府定期研究、部署商标工作的情况。包括专门召开商标工作会议、听取商标工作汇报等。30分5.市政府定期督导、检查、落实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情况。30分(二)商标政策法律体系建设(共90分)1.本市出台关于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情况。30分2.市政府出台关于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方面的政策性文件情况。30分3.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部门文件情况。20分4.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关于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联合发文情况。10分(三)商标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共80分)1.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商标管理机构情况。20分2.市级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商标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