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为加强全院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和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要求如下:1、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制定并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2、对医院职工开展全员性培训, 使所有医务人员加强无菌观念和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掌握必要的手卫生知识及方法,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3、不同环境下工作的医务人员,手的卫生应达到如下要求:(一)类和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5cfu/cm2。类和类区域包括:普通手术室、产房、供应室洁净区、重症监护病房等。(二)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0cfu/cm2。类区域包括母婴同室、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及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等。(三)类区域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要求应15cfu/cm2。类区域包括感染性病科、传染病科及病房。4、医院手术室、产房、重症监护室、口腔科、妇门人流室等重点部门应采用非手触式水龙头开关。流动水洗手,洗手液和干手设施避免二次污染。5、进行外科手消毒时,禁止佩戴假指甲、戒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