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的制度及措施一、医务人员防护的原则 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临床确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和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当适宜。 (一)医院内所有区域应当采取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核心内容包括: 1、所有的病人均被视为具有潜在感染性病人,即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必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要防止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又要防止非经血传播性疾病的传播。 3、强调双向防护。既要预防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给病人。 (二)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包括: 1、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时应当戴手套; 2、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3、一旦接触了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物质以及被其污染的物品后应当立即洗手; 4、医务人员的工作服、脸部及眼睛有可能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物质喷溅到时,应当戴一次性外科口罩或者医用防护口罩、防护眼镜或者面罩,穿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