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一、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应戴双层手套。4、在操作过程中,无论何时何种原因手套发生撕裂、破损,都应当立即脱去手套后洗手,更换手套再行操作。二、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三、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